本报讯 近日,从省环保厅传来喜讯,由相关村级单位和乡(镇)政府申请,经市环保局核查验收、推荐,我市8个村被省环保厅审定并命名为“省级生态村”。至此,我市省级生态村已增至24个。
此次新增的8个生态村分别是南江县大河镇莲花石村、沙河镇洛坪村,平昌县得胜镇天官村、江口镇太平村,通江县涪阳镇金家坪村、火石岭村,巴州区巴州镇苏山村、 清江镇佑垭村。
2007年,巴中在全省率先启动生态市建设,以开展生态村、环境优美乡(镇)、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创建工作为载体,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,强力推进生态市建设,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,涌现出一批社会基础好、经济实力强、生态环境优良的乡(镇)和村。目前,全市已建各类生态村、生态小区、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近1000个,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、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双赢的新路。
(陈军德)